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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工作安排

作者:时间:2022-04-28点击数:

根据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期间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工学院2019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指导教师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第一负责人,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全面、及时提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在线指导,及时掌握和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展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时间安排和进度,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降低。

2.因受疫情影响原须通过实验、工程实操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经相关专业负责人审核,确实无法顺利完成的课题可变更选题,变更选题需在5月4日之前完成。

3.各专业于4月29日前完成对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对未完成任务的教师和学生及时督促(注:按照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安排,到4月末,教师应对学生指导不少于5次,学生论文初稿已经完成)。

5月5日各专业将汇总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初稿上交院办。

4.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将不组织毕业生现场答辩和集中性评审,各专业可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答辩。各专业答辩的影音资料及答辩记录等存档材料待返校后上交院办。

在线答辩时间定于6月21日至22日,6月23日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5.对于偏远地区及当兵入伍等不能及时联络的学生,指导教师应提早做好指导沟通,在该类学生能够上网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经学院同意后答辩可单独进行,不能影响学院整体工作进度。

二、实习工作

1.各指导教师按时完成实习平台的签到、周报检查、及时撰写月报。

2.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应根据专业情况布置学习任务,使其实现居家实习的目的。

3.6月10日前结束实习,学生撰写实习总结,并邮寄实习总结表到实习指导教师处,指导教师为其评定实习成绩,各专业的实习成绩和实习总结表6月23日前上交院办。


             工学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