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院动态 通知通告 正文

指导教师答辩中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时间:2017-06-19点击数:

1.毕业论文装订顺序为:

封皮—目录—摘要\关键词—前言—正文—参考文献—致谢—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

2.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意见一栏填写“同意”,签名并填写日期2016年7月14日;学院意见一栏填写“同意”,签字处填写“李劲松”并填写日期2016年7月15日。

3.开题报告由学生填写;指导教师意见一栏由指导教师填写“同意开题”,签字并填写日期2017年1月15日;学院意见一栏填写“同意”,签字处填写“李劲松”并填写日期2017年1月16日。

4.教师指导记录填写时间及次数参考如下:

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5日  两次

          2016年7月16日-2017年1月15日  两次

          2017年1月16日-2017年3月31日  两次

           2017年4月1日-2017年5月31日   一次

5、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意见填写注意事项:

评定等级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给出,时间填写:2017-6-20。

答辩委员会评定意见酌情填写。

成绩按百分制给出,90分以上(优秀)的控制在10%,是否准予毕业填写“是”或“否”。

答辩委员会主席:李劲松

委员:谷今、王永新、袁野、龚琴、南迪、石有计

记录:各小组自行指定

日期:2017-6-20

6、高职专业学生实习总结由论文指导教师负责收取并填写信息。指导教师意见栏如未填写,请论文指导教师酌情给出实习成绩(百分制)并签字,填写日期:2017.6.20;实习指导小组意见栏由答辩组给出实习成绩(百分制)并签字“李劲松”,填写日期“2017.6.21”

7、各答辩组答辩结束后填写本组学生答辩成绩,论文一式一份连同答辩“毕业论文评审意见表”和“实习总结表”及成绩单交答辩组大组长处,答辩组大组长负责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的汇总,毕业论文同评审意见表、成绩单及实习总结表交陈林奇处存档。

                                                 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