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消防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减少公共财产损失,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以及学院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工作是重中之重”的观念,高度重视对消防工作的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直至死亡,或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学院声誉受到损害的事件。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各位副组长及主要部门领导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信息、沟通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报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共同协作的原则。
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师生进行法纪法规、形势政策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密切注意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和解决师生反映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开展大学生心里健康辅导,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能力。院领导和学生会安全部要经常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及时上报整改。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及时报告。定期开展消防、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学生系统值班值宿和学生值周管理。成立各种组织机构,保证信息畅通。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同时马上上报学校领导。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各组立即行动,按照事件类别、程度拨打119、120等紧急呼救电话,根据情况做好分工与现场自救、保护好现场,畅通疏散通道保障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做好现场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防止事态的蔓延和发展,力求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副组长:王永新(副院长)、冯文涛副院长)、邱呈睿(团委书记)
成员:李媛媛、高博(学生会主席)、毛旭(学生会主席)、籍慧姝(团委副书记)、霍逸斌(团委副书记)、尚均(学生会副主席)、张亮(安全部部长)、孙朋(安全部部长)、王金星(安全部副部长)及各班班长。
成员:李媛媛(辅导员)、籍慧姝(团委副书记)、王金星(安全部副部长)
成员:邱呈睿(辅导员)高博(学生会主席)、霍逸斌(团委副书记)、尚均(学生会副主席)、张亮(安全部部长)、王金星(安全部副部长)
成员:南迪(教师)、赵丹(学生会体育部长)、潘世峰(学生会体育部副部长)、胡春阳(学生会劳动部长)、刘海磊(学生会舍务部长)
成员:毛旭(学生会主席)、尚均(学生会副主席)朱瑞来(学生会组织部长)、许兵(学生会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