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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20-09-07点击数: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劲松 (院长)、杨忱(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王永新(副院长)、冯文涛(副院长)

邱呈睿(院团委书记)

成 员:陈林奇(院办公室主任)

李媛媛(辅导员)

霍逸斌(院团总支副书记)

高博 (院学生会主席)

周庆山(院学生会副主席)

田洁 (院学生会副主席)

张亮 (院学生会安全部部长)

二、工作任务:

1.保护全系教学设备、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盗、防水、防污染、防事故。

3.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

4.检查安全设施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工作措施:

1.坚持值日制度: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两名教师和4名学生值日。

2.坚持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天由系辅导员轮流值日,节假日由领导带班,每天安排两名教师值班。

3.每学期对全系的安全工作进行二次检查,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一次。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制度和公约:

1.防火制度:

(1)全系师生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经系、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

(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

(3)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煮饭等,严防火灾、浪费电力。

(4)学生在公寓不许点蜡看书。

2.防盗制度:

(1)师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寝室时必须把贵重物品和现金带走,现金要存放到储蓄所。

(2)发现被盗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

(3)防抢夺财物,发生此类事情要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保卫处。

工学院

201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