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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条例

作者:时间:2020-10-10点击数:

为了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正常教学质量,根据上级行政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具体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工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实施条例细则如下:

一、上课管理制度条例

1、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不能按时上课要及时履行相应请假手续。

3、上课时,不准私自离开教室,如有需要需经过任课教师同意,离开教室超过20分钟需到辅导员处请假,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教室,一经发现按旷课一节处理,严重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并相应扣除量化考核分。

4、不准逃课、漏课,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上课期间,认真听课。要尊重教师,请教问题要起立,说话要有礼貌,态度要认真。

6、遵守考试纪律,违反纪律者,依照学校规定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7、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煽动并扰乱学习秩序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二、自习管理制度条例

1、按时上下自习,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迟   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一节处理。连续两周有此记录,操行降一等,给予通报批评。

2、自习期间,不准随地走动,不准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上厕所(极特殊情况除外),不准打扑克、下棋、织毛衣等。

3、不准在教学楼内打口哨、拍球、吵闹、蹦跳、大声喧哗等。

4、一周之内,违反自习纪律3次;一月之内违反自习纪律5次;在校内为我院自习纪律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予操行评定降一等,并写入操行评定,连续两次受此处罚者,取消奖学金评比资格,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不能按时上自习者要及时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假管理制度条例

1、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校对上课、自习、实习、劳动及各项活动实行考勤,迟到、早退15分钟

按旷课一节计,迟到、早退3次累计为旷课一节。

3、有事、有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4、事假需首先经辅导员同意,由辅导员签发假条。1天以内(不离宿)由辅导

员审批;1—3天需院主管领导审批;4—7天课堂教学由教务处批准,学生

处备案,其他时间由学生处批准;7天以上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事假结束后

学生要及时到辅导员老师处履行销假手续。若临时有事请假回宿舍需辅导

员及公寓管理人员批准。

5、病假需先由医务室诊断、准假,辅导员签字,然后按以上程序审批。

6、学生必须遵守住宿的要求,不允许晚归宿、漏宿;晚归宿者给予通报批评,漏宿一次给予警告处分,漏宿两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通知家长领回请假离宿。

7、请假应及时进行。事假一律不许补假条,病假除极特殊情况也不准补假条。

周六、周日离校需辅导员、院领导批准。学生返校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

返校者,学生家长必须在学生返校的当天来校,持医院诊断书或说明事由

办理请假手续。不许他人带假、电话请假等,否则按旷课处理。

8、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者,将进行批评教育,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做如下处理:

  ⑴、病假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1/2以上者,事假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2/3以上者,予以休学或退学。

  ⑵、学期内累计病事假7天以上或旷课2节以上或漏宿者,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⑶、累计旷课2节,予以通报批评;旷课1天(含自习、早间操、劳动、课外活动等累计6课时为一天)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天予以记过处分;旷课两周勒令退学。

9、校学生会、团委干部的请假,除应正常履行一般学生的请假手续外,最后

分别需学生处、团委批准,院学生会、团委干部需院领导批准。

四、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条例

1、为使全院学生有一个安全保证,号召全院所有学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年参加疾病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注意防火。学生不准在教室和宿舍私安电源,各教室和宿舍严禁使用电器;

学生不准自行修理灯具,以免发生危险;教室、寝室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烟区不准吸烟,以免发生危险;各教室、寝室要保持通道畅通,灭火用品要经常检查,并会使用;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拨打校内报警电话,把消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经常进行宣传教育,警钟常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习,增加自我保护和逃生意识及救火能力。

3、注意防盗、防骗、防抢。学生离开教室、寝室必须把贵重物品和现金带走,现金要存放到储蓄所;教室、寝室离人以后要锁门;发现被盗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防被骗钱财,以借钱名义,有借不还,或以威胁方式“借钱”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活;防抢夺、抢劫学生财物,发生此类事情要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保卫处;公共场所提高警惕,严防扒手;不能单独与陌生人接触,不要私自与陌生人同行;与陌生人或校外人员保持距离,不准做家教;不准留宿校外人员,外来人员进入教室或寝室,要及时通知相应部门及人员;禁止参加传销或变向传销。

4、注意防病、防食物中毒。学生有病或学生中发现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

早隔离、早治疗,及时上报有关病情,做好消毒工作;禁止学生到校外就

餐,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状况进行了解,防止食物中毒及各种肠道传染病的

发生,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注意防意外事件。不准单独或两三个人上山看书、锻炼、游玩等,尤其不能到山上背人的地方游玩;上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等激烈活动时,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走路、上街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穿越马路,要注意瞭望,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发生被车碰伤等事件防交通事故雷雨天不要在易发生险情处或电击处停留、嬉戏、打闹;发生漏电或电线起火时不要泼水;室内灯坏了,不要私自安装维修,及时通知相应部门进行处理;不准打架,防止被打,发生此类事件要立即报告老师。

6严禁接触“法轮功”人员及相关宣传品。在校内发现练功人员或宣传人员及时举报,系内将酌情给予奖励;发现宣传品等及时上缴;不准练习有损身心健康的类似气功;不准参加非法练功组织。系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鼓励开展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严禁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准上黄色网站或带有反动信息的网站。违反规定,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将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触犯法律,上报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班级管理制度条例

1、班级安全。提高安全工作认识,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各教室设安全工作负责人一名,负责本教室的安全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器材、物品及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注意防火学生不准在教室私安电源,各教室严禁使用电器学生不准自行修理灯具,以免发生危险;教室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教室不准吸烟,以免发生危险。各教室要保持通道畅通,灭火用品要经常检查,并会使用。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拨打校内报警电话。注意防盗学生离开教室必须把贵重物品和现金带走。教室离人以后要检查并锁门。发现被盗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清扫教室、擦玻璃等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校外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教室。

2、班级卫生。维持校园清洁卫生,保持教室、寝室及校园的整洁,打扫卫生

后应将垃圾放置于垃圾桶,严禁乱丢乱吐,从窗口向下倒水及杂物,违反

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禁止学生带食物进入教学区,违者给予处罚。禁

止在校学生吸烟。注意防病。学生有病或学生中发现传染病,要做到早发

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学生会坚持每天检查教室、寝室及分担区卫

生,坚持评比、通报制度。

3、文明班级评比标准。保持好教室及其所分担责任区的卫生经常保持清洁,每次卫生检查均获优秀成绩,班级所有成员都能参加清扫公共卫生劳动。班级所有成员都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认真学习。班委工作认真负责,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全班学生并宣传组织好同学为争造文明班级而努力。公共设施保管好,都能爱护室内公共物品,无毁弃,损坏现象。

注:班级内有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及处分的学生5人次以上,不予参评。

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条例

1、住宿管理规定。舍生按规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准留宿校外人员,舍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按作息时间离开宿舍,公寓封闭时间不准在宿舍逗留,事病假必须持有系同意,学生处审批的假条。不准晚归宿,不准外宿禁止在水房、便池外便溺。不准吸烟、饮酒、赌博,不准玩麻将和进行其他不文明娱乐活动。就寝后不准点蜡烛或其他照明,不准说话,不准进行影响他人休息行为。不准在寝室喧哗、击打建筑物,不准在寝室搞体育活动,要爱护寝室设备。宿舍楼内禁止存放自行车,不准从窗户倒垃圾和脏物。不准在寝室内就餐,不准在寝室墙上钉钉子,不准撬门。

2、宿舍安全保卫。辅导员、室长负责舍楼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舍生离开寝室要关灯、关窗、锁门。舍生离开寝室必须把贵重物品和现金带走。不准在寝室内吸烟。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电器。不准使用蜡烛、油灯、酒精炉、液化气罐等燃具。寝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水后要关闭水龙头。外来人员要登记、报告,不准舍生私自留客。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告。

3、宿生卫生。寝室值日生要按时清扫并布置检查卫生工作。地面、门、墙壁及各个角落,要保持洁净无尘。物品摆放整齐统一,卧具保持清洁。床上没有杂物,不准在室内挂衣物。门窗玻璃保持洁净明亮。各寝室要设卫生值日轮流表。

4、文明寝室评比标准。宿舍卫生保持好——寝室和个人及其所分担责任区的卫生经常保持清洁,每次卫生检查均获优秀成绩,寝室所有成员都能参加清扫公共卫生劳动。寝室所有成员都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按时熄灯就寝,按时起床上早操,按时上课。舍务工作——舍长工作认真负责,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全室成员并宣传组织好全室同学为创造文明寝室而努力。公共设施保管好,全室成员都能爱护室内公共物品,无毁弃,损坏现象。

注:寝室内有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及处分的学生宿舍,不予参评。

七、实验室、机房管理条理

1、实验室使用制度。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2、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建卡,设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主管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科组长批准。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工学院

2013年5月22日